北京: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

2022-06-15 13:46:54

北京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日前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北京市關于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方案(試行)》及《北京市中小學校黨組織會議討論決定事項清單示范文本(試行)》《北京市中小學校黨組織書記和校長職責示范文本(試行)》《北京市中小學校黨組織會議和校長辦公會議議事規(guī)則示范文本(試行)》《北京市中小學校章程黨組織建設內容示范文本(試行)》《北京市中小學校黨建工作要點提示》等配套文件,標志著北京市探索形成了加強黨對中小學校全面領導的“1+5”制度體系,拉開了全市中小學校領導體制改革工作的序幕。

根據(jù)《實施方案》,北京市將以試點學校為基礎,逐步擴大改革范圍,積極穩(wěn)慎推進中小學校建立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把政治標準和政治要求貫穿辦學治校、教書育人全過程各方面,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保證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在中小學校得到貫徹落實;以健全學校黨組織發(fā)揮領導作用的體制機制為重點,明確學校黨組織全面領導學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職責,校長在學校黨組織領導下依法依規(guī)行使職權,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調整優(yōu)化黨政正職配備方式,選好配強黨組織書記和校長,健全議事決策制度和協(xié)調運行機制,落實黨務工作隊伍激勵保障措施。

在這一輪全市中小學校領導體制改革工作中,北京市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破解改革重難點問題,明確學校黨組織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要求,健全班子成員選拔配備制度,實現(xiàn)結構合理、梯次配備、優(yōu)勢互補;強化高質量黨建引領,健全學校黨組織領導學生德育、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識形態(tài)工作等立德樹人工作機制,落實“支部建在連上”要求,實施“一校一品”黨建品牌創(chuàng)建培育工程,健全“雙培養(yǎng)”工作機制;加強政策制度支持,提出黨委和黨總支設置的學校為“雙正職”,黨委設置的學校增加一名副書記領導職數(shù),黨支部設置學校且書記、校長由一人擔任的,副書記領導職數(shù)“應配盡配”,合理設置黨政辦(黨辦),細化專(兼)職黨務工作者在職稱評聘、績效工資保障等方面的激勵措施。(記者 施劍松)

標簽: 校長負責制 學校為基礎 激勵保障措施 體制改革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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