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已上線發(fā)文警告功能 微博擬上線“一鍵隔離網絡暴力”!網絡欺凌、網絡沉迷被關注!

2022-03-14 22:34:54

“劉學州尋親事件”“小學生巨額打賞主播”……隨著互聯(lián)網的深入滲透,未成年人已經成為觸網的重要人群,同時也引發(fā)了一些問題,亟需通過立法加以解決。

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3月14日發(fā)布《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共七章六十七條,內容涉及反欺凌、防治網絡沉迷等方面。

互聯(lián)網企業(yè)應當履行六大義務

征求意見稿提出,未成年人用戶數量巨大、在未成年人群體具有顯著影響力的重要互聯(lián)網平臺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 定期開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影響評估;

* 提供青少年模式或者未成年人專區(qū);

* 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員組成的獨立監(jiān)督機構;

* 制定專門的平臺規(guī)則,以顯著方式提示救濟途徑;

* 對嚴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其他合法權益的平臺內的產品或者服務提供者,停止提供服務;

* 每年發(fā)布專門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社會責任報告。

中國法學會會員部副主任彭伶認為,雖然20年來,國家相關部門對未成年人保護出臺了很多法律法規(guī),但是問題還是很嚴峻。歸根到底,還是因為忽視了互聯(lián)網企業(yè)對整個社會的影響?,F在互聯(lián)網企業(yè)的影響力,已經遠遠超過了以往企業(yè)對社會影響的范圍。因此,現在的互聯(lián)網企業(yè)需要承擔起更多的社會責任。

專家認為,征求意見稿把以上的責任,尤其平臺或者互聯(lián)網企業(yè)以前不用承擔的責任,變成了需要其強制執(zhí)行的責任。下一步就涉及如何落實、治理的問題。

多家企業(yè)已經采取反欺凌措施

征求意見稿要求,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通過網絡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形式,對未成年人實施侮辱、誹謗、威脅或者惡意損害形象等網絡欺凌行為。

遭受網絡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監(jiān)護人有權通知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限制賬號功能、關閉賬號等必要措施。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應當及時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信息擴散。

泰和泰(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郭松接受上海證券報記者采訪表示,“很明顯,這是一個事后立法,將過往發(fā)生過的與未成年人密切相關的重點互聯(lián)網案件中涉及的情形固定為明文法規(guī)。此次著重要求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要明確責任,避免遭受網絡欺凌的未成年人信息擴散,從而導致更嚴重的后果?!?/p>

截至2021年12月,中國網民規(guī)模達10.32億,互聯(lián)網普及率達73.0%,使用手機上網的比例高達99.7%。這一數據源于社交網絡近年來的迅速發(fā)展,也給社交網絡未來的健康發(fā)展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zhàn),網絡暴力就是危害巨大的其中之一。

目前多家平臺企業(yè)已經采取了行動?!岸兑舭踩行摹惫傥?月7日發(fā)布《抖音打擊網絡暴力持續(xù)進行時》的文章,宣布已上線發(fā)文警告功能;微博擬上線“一鍵隔離網絡暴力”模式,加強人身攻擊和不友善言論識別處置,優(yōu)化新聞當事人保護,確保用戶安全。

網絡沉迷將被持續(xù)重點關注

網絡沉迷防治是未成年人保護的重點內容。征求意見稿提出,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產品和服務,及時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內容、功能或者規(guī)則,并定期向社會公布防沉迷工作情況。

中國傳媒大學人類命運共同體研究院副院長王四新表示,在現在的網絡環(huán)境下,政府對于未成年人保護最核心的關鍵,就是防沉迷。網絡服務提供商及其背后的商業(yè)資本,對于未成年人基于商業(yè)算計上的各式各樣的綁架性行為,或者說進行的定點的營銷、引導,還有網絡行為的這種塑造,國家會持續(xù)重點關注并進行強有力的治理。

將合理限制未成年人消費行為

在網絡沉迷防治的章節(jié),征求意見稿還提出,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采取措施,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網絡產品和服務中的單次消費數額和單日累計消費數額,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

關于“什么是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郭松解釋說,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無法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未成年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除非是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近年來新聞里常見的游戲氪金或者對直播進行打賞,尤其是異常頻繁和金額較大的情況,肯定是屬于其無法獨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郭松說。

郭松說,此次征求意見稿將有關情形細化,不僅對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的提供者做出了規(guī)范,還要求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措施,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

標簽: 一鍵隔離網絡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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