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油田原油被盜案終審判決 24名團伙成員皆受刑罰

2020-07-16 16:42:51

遼寧省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一起以大慶油田為目標的“油耗子”案作出終審判決,以陳雙虎為首的24名團伙成員跨省盜竊、收購、轉(zhuǎn)移、銷售一條龍,其中3人構成盜竊罪,21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年至緩刑不等的刑罰,并各處罰金。

此案的24名被告人中,包括陳雙虎在內(nèi)、共有12人來自黑龍江,8人來自銷贓地——河北省黃驊市,3人來自內(nèi)蒙古,1人來自遼寧。2019年1月,部分被告人因在遼寧省綏中縣加工所盜原油,或轉(zhuǎn)移運送途中,被遼寧警方抓獲。隨后,警方順藤摸瓜,一舉搗毀這個已經(jīng)形成盜竊、收購、加工、銷售一條龍產(chǎn)業(yè)鏈的“油耗子”團伙,所有涉案人員均被采取強制措施。

經(jīng)審理查明,陳雙虎系大慶油田采油九廠臨時雇傭清理井場油污的工人,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其雇傭陳剛、何永富借清理井場之機,多次從井場盜出固態(tài)落地原油共120余噸,價值約39.2萬元,后賣給王靜嚴。

此間,河北黃驊個體業(yè)主遲金廣伙同他人在遼寧綏中建立簡易原油加工廠,收購、加工、銷售從王靜嚴等多人手中收購的犯罪所得原油,累計收購2000余噸,價值約654萬元。這些原油均盜自黑龍江,經(jīng)加熱脫水后,再被轉(zhuǎn)賣獲利。

法院認為,陳雙虎、陳剛、何永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原油,數(shù)額巨大,已構成盜竊罪。遲金廣、王靜嚴等21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購、轉(zhuǎn)移、銷售,情節(jié)嚴重,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為此,判處陳雙虎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15萬元;判處遲金廣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20萬元。其余22人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不等的刑罰,并各處不同金額罰金。(記者范春生)

標簽: 大慶油田原油被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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